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對處方類藥物進行了分類,這主要是基于近期的研究而得來。食品藥品管理局分類最主要的用途,在于判斷藥物是在所有情況下都絕對不能使用,還是雖然會增加先天缺陷的風險,但仍然有很大的益處,比如某些抗癲癇藥物。
食品藥品管理局分類包括ABCDX五類。它們分別被食品藥品管理局定義,并被藥物制造商在說明書中特別標明孕婦的用法。分類的名單收錄在內科醫(yī)生案頭參考(PDR)中。
A類:安全
在女性中進行的對照研究發(fā)現,第一個三月期內使用這些藥物不會對胎兒造成任何危險,也沒有證據表明在隨后的懷孕過程中會有什么影響。這類藥物基本對于胎兒沒有任何危險(除了維生素以外,沒有太多藥物屬于此類。而如前面飲食指導中所述,很多維生素如果服用過量,也是有毒性的)。
B類:基本安全
動物試驗證明無風險,但還沒有在人類中進行對照試驗;或者動物試驗出現過不利結果,但沒有被人類對照試驗所證實。
C類:也許安全
動物試驗明確得到不利結果,但沒有人類試驗;或者根本沒有動物或人類試驗。這種藥物只有在益處遠遠大于其可能對胎兒的風險時,才應該使用。
D類:少數情況下安全
有證據表明,這類藥物對人類胎兒有危險,但對于某些孕婦來說,其益處要大于風險。換言之,就是這類藥物所治療的疾病,如果不治療就會造成嚴重的后果。這時醫(yī)生和患者就應該把這類藥物判斷為利遠大于弊。
X類:不安全
動物和人類試驗均證明會造成胎兒異常,或者根據經驗知道會對胎兒造成風險。風險要明顯大于所有可能的益處。對于懷孕或即將懷孕的女性來說,這類藥物是禁用的。
很多會造成先天缺陷的藥物,對于發(fā)育的胎兒來說,副作用時間其實很短。四環(huán)素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。盡管所有人都知道懷孕期間不能使用這種抗生素,但在第一個三月期之后,它實際上是沒有危害的。
那些被列為致畸物質的抗癲癇藥物,盡管可能對胎兒有一定的風險,但其對母親的健康是至關重要的。因此盡管它們有可能被歸為D類,但決不會是X類。